比格云云主机服务等级协议(SLA)

比格云云主机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上海盛霄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用户(以下简称“您”)之间就比格云云主机服务的相关事项所订立的合约。您通过盖章、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与本公司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如若双方盖章文本与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之服务条款文本,存有不一致之处,以双方盖章文本为准。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您阅读后,如果继续使用比格云云主机服务,即表示您接受本协议并同意受其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您可以选择不使用比格云云主机服务。

1.数据存储的持久性

1.1比格云云主机数据存储的持久性为99.99999%。

1.2数据存储的持久性定义:合同期内数据保持存储状态不丢失的概率。持久性为99.99999%意指合同期内用户每月10000000字节的数据,不丢失的概率为99.99999%,即每月只有1字节的数据丢失的可能性。以自然月为统计周期,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

1.3此类数据主要是指用户存储在其使用的硬盘介质内的数据,不包括内存中的数据。

2.数据可销毁性

2.1在用户主动删除数据或用户服务期满后需要销毁数据的,比格云将自动清除对应物理机服务器上的磁盘和内存的数据,使得数据无法恢复

2.2设备在弃置、转售前,比格云将通过清除操作彻底删除用户所有数据且无法复原,并对报废硬盘做消磁处理。

2.3用户数据彻底删除的场景不包括比格云为未及时续费用户的数据保留5天,以防止用户由于某些原因无法及时续费导致重要数据被删除。

3.数据可迁移性

3.1本公司承诺用户能够控制数据的迁移,保证启用或弃用云主机时,数据能迁入和迁出。数据迁移的类型为云主机镜像。

3.2本公司在用户迁入迁出时提供相应的技术和工具支持,与用户现有的数据格式保持最大的兼容性。比格云提供技术手段可以支持raw,qcow2两种镜像格式的导入来生成云主机,用户可以通过网络的方式把存放在比格云云主机上的数据迁出。

4.数据私密性

4.1用户数据私密性包含的数据类型为:云主机镜像和云主机操作系统内数据。

4.2比格云采用了有效的隔离方法,保证同一资源池用户数据互不可见。

4.3比格云根据帐号进行隔离,保证不同用户间的云主机镜像互不可见;通过网络隔离的技术保证不同用户间的云主机和数据互不可见,无法通过内网访问。

4.4比格云只有在明确获得用户授权的情况下才能查看用户数据,授权方式包括邮件、合同等。

4.5比格云在平台运行过程中,不会查看用户云主机镜像和云主机操作系统内数据。在用户要求协助并取得用户授权的情况下,比格云通过用户提供的云主机操作系统密码登录云主机查看用户操作系统内数据;通过用户的镜像生成云主机的方式来查看云主机镜像内的数据。

4.6比格云通过内部管理系统记录查看用户数据的运维操作。

5.数据知情权

5.1您可登录比格云官网控制台看到云主机所在数据中心的地理位置,您可选择您所需要的数据中心。

5.2北京节点数据中心位于北京云谷大族企业湾数据中心,无锡节点数据中心位于无锡国际数据中心

5.3 为了提高服务体验和数据安全性,比格云平台具备云主机自动备份功能,备份数据默认与原云主机数据存储于同一个数据中心。用户无需指定数据自动备份数量及自动备份数据所存储的位置。

5.4所有数据中心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5除政府监管部门监管审计需要外,未经客户同意,不能将用户数据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不能将用户数据存储在国外数据中心或用于国外业务或数据分析。为了保障您使用本服务的安全性以及不断改进服务质量的需要,本公司将记录并保存您登录和使用本服务的相关行为日志,仅用于本公司内部的统计分析需要,不会对外呈现用户个人信息数据。

6.服务可审查性

6.1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或根据政府监管部门监管、安全合规、审计或取证调查等原因的需要,在符合流程和手续完备的情况下,比格云可以提供用户所使用的服务的相关信息,包括关键组件的运行日志、运维人员的操作记录、用户操作记录等信息。

7.服务功能

7.1比格云提供给用户的服务功能为www.biggeryun.com网站所展示的云主机服务,完整的功能介绍和操作说明见产品使用手册和帮助说明。

7.2比格云若更换服务的版本或功能会及时通过短信、邮件或站内信等方式通知您,以便您能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

8.服务可用性

8.1本公司向您承诺比格云云主机的服务可用性为99.95%。如果服务可用性没有达到承诺,将按照服务赔偿条款进行赔付。

8.2服务可用性定义:服务可用性为合同期内用户每月云主机服务可用时间的概率,即每月实际可用时间/每月(实际可用时间+不可用时间)。其中不可用时间的定义为从用户无法使用云主机服务算起,至云主机服务恢复正常水平结束。以自然月为统计周期,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以分钟为单位。可用性为99.95%指用户每月单台云主机服务可用时间应至少为30天*24小时*60分钟*99.95%=43178.4分钟,即每月最多存在30天*24小时*60分钟*100%-43178.4=21.6分钟的不可用时间。

8.3云主机服务不可用的统计单元为单台云主机实例,云主机服务不可用时间达到1分钟以上算作一次不可用,计入不可用时间,不可用时间若低于1分钟则不计入不可用时间。云主机服务不可用时间不包括运营商网络割接、骨干网络故障、用户自身原因或用户的云主机遭受攻击、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不可用时间。

9.服务资源调配能力

9.1单台云主机的CPU、内存、磁盘、带宽资源均可升级扩展,单位为核数、GB、GB、Mbps。CPU、内存、磁盘升级配置需要离线操作,离线操作实现时间:云主机关机后升级配置,云主机开机后配置生效;带宽支持在线实时调配;具体资源范围和资费详见官网页面展示。

9.2云主机实例数量可扩展和缩减,单位为台数,用户可在20分钟内启用约50台云主机,或在5分钟内完成停机、升级CPU和内存的操作,比格云云主机支持在线实时升级公网带宽。

10.故障恢复能力

10.1通过故障监控、快速定位、及时告知等一系列故障管控体系,保证云主机服务的故障恢复能力。故障恢复的手段包括:在线迁移、停机迁移等。

10.2当云主机所在运行环境出现部分故障或资源预警时,比格云优先选择在线迁移的方式,保证用户云主机的正常运行。

10.3当云主机所在运行环境出现故障,导致云主机无法使用时,比格云会及时通知用户相关故障情况。用户可以选择通过云主机备份来快速恢复受影响的云主机,或者选择等待故障解决来恢复原有云主机的运行。

10.4当由于统计或计费逻辑造成云主机服务不可用时,比格云优先选择将统计或计费系统下线,保障用户的云主机正常运行;系统架构设计上可以支持降级,保证服务运行。

10.5比格云通过内部管理系统记录运维人员的故障恢复操作。

11.网络接入能力

11.1用户在开通比格云云主机服务时,可自主选择每个云主机实例所需的公网出口带宽,公网出口带宽可配置的范围为2Mbps至200Mbps。

11.2比格云采用BGP多线接入,提供电信、联通、移动三种链路,保障用户的网络接入质量。

12.服务计量准确性

12.1比格云云主机服务具备准确、透明的计量计费系统,比格云根据用户订购以及实际使用量据实结算,实时扣费。具体计费标准以比格云官网公布的有效的计费模式与价格为准。

12.2用户的原始计费日志默认最少保留3年备查。

12.3比格云支持预付费和后付费两种模式。

13.服务变更和终止条款

13.1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暂停比格云服务的,比格云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13.2比格云有权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互联网的发展以及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策略的调整等情况修改本服务条款并在比格云服务网站页面显著位置进行公告。如果用户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或其代理商可以在比格云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主动取消比格云服务,并同时书面通知比格云。逾期未取消服务,而继续使用比格云服务的,视为接受本条款的改变。

13.3用户提供虚假注册身份信息,或实施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比格云采取中止措施应当通知用户并告知中止期间,中止期间应该是合理的,中止期间届满比格云应当及时恢复对用户的服务。

13.4除前款所述情形外,比格云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止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比格云服务的权利,并按照本用户条款所约定的退款方式退还乙方预存款余额。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比格云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3.5一旦比格云通过内容部检测程序发现或经其他机构或用户举报而发现用户有发布违法信息、严重违背社会公德、以及其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时,比格云有权立即终止对用户提供服务并不退还任何款项。

13.6用户在接受比格云服务时实施本协议中有明确约定或属于比格云事先明确告知的应被终止服务的禁止性行为的,比格云有权终止对用户提供服务并不退还任何款项。

13.7由于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比格云依约终止向用户提供本服务后,对于用户云服务帐号中的全部数据或用户因使用比格云服务而存储在比格云服务器中的数据等任何信息,比格云有权在通知用户后立即清除数据。如用户后续再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使用本服务的,比格云有权直接单方面暂停或终止提供本服务,服务系统将自动删除用户的所有数据。

13.8如本协议或本服务因为任何原因终止的,用户应自行处理好关于数据等信息的备份、费用结算以及与用户的客户之间的关系等相关事项。对于用户云服务帐号中的全部数据或用户因使用比格云服务而存储在比格云服务器中的数据等任何信息,比格云将为用户保留48小时。用户应承担保留期限内产生的云服务费用,并在保留期限届满前结清费用、完成全部数据的迁移和备份。保留期限届满后,比格云将终止服务,服务系统将自动删除用户的所有数据,比格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服务赔偿条款

14.1如果没有达到云主机服务可用性承诺,本公司将对未达到可用性承诺的云主机实例进行时长赔付。本公司会对自然月内超出服务可用性最高不可用时长的故障时长部分进行20倍服务时长赔付,即赔付时长=20*(单台云主机实例自然月内统计的故障时长-自然月内服务可用性承诺的最高故障时长21.6分钟)。赔付的故障时长最低为24小时云主机服务时长,最高不超过故障云主机所订购的套餐时长。

14.2赔偿范围不包括以下原因所导致的服务不可用:
1)任何比格云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2)客户的应用程序受到黑客攻击或客户云主机网络遭受DDOS攻击而引起的;
3)客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4)客户的疏忽或由客户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5)由于客户所安装软件或者其他非比格云直接运营的第三方软件或者配置引起的云主机实例出现的服务不可用;
6)比格云提前通知的对交换机、服务器、操作系统等相关软硬件设施进行的必要维护导致的云主机服务不可用;
7)其他非本公司所造成的不可用,以及不可抗力所引起的。

15.用户约束条款

15.1您保证不会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破坏及扰乱比格云网站以及比格云其他客户的网站。

15.2您保证尊重比格云及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并保证在发生侵犯该等权益的违法事件时尽力保护比格云及其雇员、合伙伙伴等免于因该等事件受到影响或损失;侵权行为一旦发生,比格云保留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并不退还任何款项的权利。

15.3对由于您向比格云提供的联络方式有误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您自行承担,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您未能及时收到比格云的相关通知而导致的后果和损失。

15.4您的经营或非经营的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的,应获得该有关的许可或批准。

15.5您保证在使用比格云云主机服务时将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和社会公共道德,不会利用比格云提供的服务进行存储、发布、传播如下信息和内容: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
2)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 或新闻信息;
3)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4)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5)博彩有奖、赌博游戏;
6)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7)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8)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15.6您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或本服务条款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您同意比格云有权在您违反上述约定时有权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并不予退还任何款项,因您上述行为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您应予以赔偿。

15.7您应对自己存放在比格云云主机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平台上各类产品与服务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您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15.8您应保证不会利用比格云云主机进行任何或者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钓鱼,黑客,网络诈骗,网站或空间中含有或涉嫌散播:病毒、木马、恶意代码,及通过虚拟服务器对其他网站、服务器进行涉嫌攻击行为如扫描、嗅探、ARP欺骗、DOS等);如您违反上述条款的约定,本公司有权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立即终止服务、删除相应信息等。

15.9您在比格云的云主机服务遭受DDoS攻击时,比格云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运营商网络设备上封停被攻击IP、终止服务等。

15.10您须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留自己网站的访问日志记录,包括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IP)、域名等,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应配合提供。您自行承担未按规定保留相关记录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16.免责条款

16.1若您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意外损失,比格云不承担任何责任。

16.2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比格云均不对不可抗力以及意外事件造成的不能提供服务或延迟提供服务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为本条款之目的,不可抗力以及意外事件是指由于信息网络正常的设备维护,信息网络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战争,天灾,政府行为等一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社会现象客观情况。

16.3比格云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可以随时调整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服务。但是,比格云会尽可能事前通知用户,以便用户做好相关数据的转移备份以及业务调整等,以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如用户在协议中规定的保留期限届满后还未将全部数据进行迁移和备份,比格云服务系统将自动删除用户的全部数据,比格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6.4比格云负责按"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向用户提供服务。但比格云对比格云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比格云服务的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同时,比格云不对比格云服务所涉及的技术及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但比格云应尽职尽责、诚实信用完成其相关服务。

16.5用户了解并同意,比格云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用户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无论比格云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
1)使用或未能使用比格云服务;
2)第三方未经批准的使用用户的账户或更改用户的数据;
3)用户对比格云服务的误解;
4)任何非因比格云的原因而引起的与比格云服务有关的其它损失。

16.6用户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比格云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情况,导致服务中断、数据丢失以及其他的损失和风险。出现下述情况时,比格云应及时与相关单位配合进行修复,但是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比格云将予以免责。
1)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政策颁布调整、法律法规颁布调整、罢工、动乱;
2)基础运营商过错,包括但不限于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电信/电力线路被他人破坏、电信/电力部门断电、电信/电力部门对电信网络/电力资源进行安装、改造、维护;
3)网络安全事故,如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4)用户操作不当或用户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5)用户通过非比格云授权的方式使用相关服务;
6)其他非比格云过错、比格云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16.7特别提示:在受限于本协议其他规定的前提下,为更好的提供服务,比格云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比格云平台或相关设备进行功能及(或)页面上的改造、检修、维护及(或)升级等(统称“常规维护”)。如因常规维护造成比格云服务在合理时间内中断或暂停的,比格云无需为此向用户承担任何责任。但是,比格云应通过平台或其他有效方式将相关事项及用户注意事项告知用户。比格云经改造及(或)升级后,对于用户因操作习惯性而引起的损失,比格云不承担任何责任。

16.8受限于本协议其他规定的前提下,因比格云平台中接入的其他方的支付渠道与用户就支付关系发生任何争议的,与比格云无关,比格云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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