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服务协议

一、总则

1.上海盛霄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比格云或甲方”,网址:www.biggeryun.com)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比格云服务”),为获得比格云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2. 本协议下的条款可由比格云随时变更,用户须定期审阅本协议。比格云变更后的协议在相关的页面上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协议。用户如不同意比格云对本协议的所作的任何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比格云提供的服务。如用户在本协议变更后继续使用比格云的服务,即视作用户已完全同意变更后的协议。

3. 用户在使用比格云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限制或免除责任的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规则。如用户不同意本服务协议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请停止使用比格云提供的服务。

4. 除非用户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及相关协议、规则等所有条款,否则,用户无权使用本服务。用户使用本服务的任何行为,即视为用户已阅读并同意上述协议、规则等的约束。用户有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行为时,比格云有权依照其违反情况随时单方限制、中止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服务,并有权追究用户的相关责任。

5.如果您不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您无权使用比格云服务,因此比格云希望您不要向我们提供任何个人信息。

二、服务内容

1. 比格云向用户提供云产品的服务(以下简称为“比格云服务”),并将不断更新服务内容,最新的比格云服务以www.biggeryun.com官方页面展示的以及向用户实际提供的为准。比格云和用户均同意和理解:比格云仅向用户提供各类云系统服务,本服务是中立的信息存储空间等网络服务及相关的中立技术支持服务等。比格云不参与用户的网站、应用等任何产品、服务及相关内容的开发、运营等,比格云也不会对用户的代码和数据等任何内容进行修改、编辑或整理等。用户的网站、应用等任何产品、服务及相关内容等,由用户自行开发、运营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因用户的网站、应用等任何产品、服务及相关内容等产生的任何纠纷、责任等,或因用户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引发的任何后果,均由用户独立承担责任、赔偿损失,与比格云无关。如侵害到比格云或他人权益的,用户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一切损失。

2. 特别提示:针对部分比格云服务项目,比格云会对用户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部分业务开通后,即使未新增服务项目或资源,因用户占用资源,收费及扣费是持续的,请用户注意及时于账户中补款加款,以保证服务不被终止,或及时提出服务终止要求。具体服务费用收取方式及收费标准请以www.biggeryun.com官方页面(以下简称“费用条款”)展示的为准。同时,比格云会在服务相关申请页面上进行明确的提示,用户应仔细阅读并特别注意费用条款及涉及扣费的操作提示,如用户不同意相关费用的支付,可不使用或停止使用相应的比格云服务,但用户仍应将欠缴的费用付清,否则,比格云有权按应付未付费用的按每日千分之五(0.5%)的标准向用户主张滞纳金,且有权按比格云于相应www.biggeryun.com官方页面公布或其他方式通知的操作规则停止向用户提供相应的比格云服务,且就用户因接受比格云服务而占用的相关资源进行回收处理,因该等回收处理导致用户数据及信息的灭失及相应业务损失等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一切责任,若给比格云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用户还应承担一切损失。用户应保证注册信息及联系方式的真实有效,以保证能准确及时的收到比格云通知,因用户信息及联系方式有误,导致比格云无法通知用户,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若给比格云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用户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比格云和用户均同意和理解:因用户的网站、应用等任何产品、服务及相关内容等产生的任何纠纷、责任等,或因用户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引发的任何后果,均由用户独立承担责任、赔偿损失,与比格云无关。如侵害到比格云或他人权益的,用户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一切损失。

三、使用规则

1. 用户承诺以其真实身份开通本协议下比格云服务成为比格云用户,且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保证所提供的个人或单位身份资料信息真实、完整、有效,依据法令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所提供的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格云有权审查用户开通本协议下比格云服务所提供的身份信息是否真实、有效。用户以其真实身份开通成为比格云用户后,需要修改所提供的个人或单位身份资料信息的,比格云应当及时、有效地为其提供该项服务。

2.用户应按照比格云要求提交相关主体资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文件、资质证明文件、联系人姓名(名称)、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相关资料。用户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并在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后,及时进行更新。

3. 用户就本协议下比格云服务开通成功后,用户账号和密码应由用户妥善保管,用户有义务妥善保管其账号及密码,并正确、安全地使用其账号及密码,并对登录后所持账号产生的行为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因用户保密措施不当或用户的行为致使上述账号及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另外本服务帐号仅供用户自己使用,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转让给他人。

4.若用户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您的账户及密码、或任何其他未经您合法授权的情形时,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比格云(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您的身份信息和相关身份资料、相关事实情况及您的要求等)。比格云收到用户的有效请求并核实身份后,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若用户提供的信息不完全,导致比格云无法核实用户的身份或比格云无法判断用户的需求等,而导致比格云无法进行及时处理,给用户带来的损失,用户应自行承担。同时,用户理解比格云对用户的请求采取措施需要合理期限,对于用户通知比格云以及比格云根据用户的有效通知采取措施之前,由于他人行为给用户造成的损失,比格云不承担任何责任。

5. 用户同意接受比格云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登记的联系方式发送促销信息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为了向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比格云可能自动从用户的产品使用历史记录、用户的IP、用户的Cookie等信息获取使用偏好,并以比格云或者相关方的名义进行用户通知、产品推介等活动。用户了解并同意此类活动。

6. 用户在使用比格云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b)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比格云服务;
c) 遵守所有与比格云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d) 不得利用账户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e) 不得利用比格云服务系统发布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
f)不得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的行为;
g)不得发布、传送、传播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的行为;
h) 不得利用比格云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比格云的行为;
i) 就比格云及合作商业伙伴的服务、产品、业务咨询应采取相应机构提供的沟通渠道,不得在公众场合发布有关比格云及相关服务的负面宣传;
j) 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账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比格云。

7. 用户或渠道代理商代替用户注册使用根据本协议获得的用户账号和密码登录比格云的网站或接受其他比格云提供的服务项目时,应遵守该网站或服务项目的相关服务协议及使用守则,用户或渠道代理商代替用户注册登录上述网站或接受上述服务项目时即视为对相关服务协议及使用守则的接受。

8. 特别提示:用户不得以非正常方式使用比格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 恶意占用网络带宽、存储空间等比格云服务资源;
2) 制作、传播或使用恶意程序;
3) 使用任何方式或方法,试图攻击服务器等比格云服务设备,非法获得或修改未经授权的数据资料、影响正常的比格云服务,以及其他危害性目的的任何行为;
4) 利用系统可能存在的技术缺陷或漏洞以各种形式为自己及他人牟利;
5)进行博彩、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活动;
6)发布、传送、传播不受欢迎的或者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电子广告,或包含反动、色情等有害信息的电子邮件;
7)进行任何破坏或试图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病毒、木马、恶意代码、钓鱼等方式,采取对其他网站、服务器进行恶意扫描、非法侵入系统、非法获取数据等;
8)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本服务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
9)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破坏及扰乱本服务的运营以及其他用户对本服务的使用;
10)以任何方式干扰或企图干扰比格云任何产品或任何部分、功能的正常运行,或者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方法等;
11)比格云认为可能侵害比格云或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12)其他违反本协议及相关协议、规则的行为。
13) 用户保证具备使用本服务、运营产品或提供服务等的相关合法资质或经过了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核批准,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广告经营许可证、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证明以及根据法律规定所需的其他资质证明;用户的行为不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法规及协议、规则,也不会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
14) 用户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网站域名信息的备案手续,未备案不得使用比格云服务;若比格云发现或经国家司法、行政主管机关、信息安全主管及委托监管的单位、比格云服务运营商通知/告知,用户存在本条所述上述情形,比格云将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单方面向用户停止提供服务,且按前述通知的要求及/或以将相关方(用户除外)损失最小化为目的,就用户因使用比格云服务而存在于比格云资源上的数据、信息、账号进行任何操作,用户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9.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若用户违反本条所述使用规则的,经比格云通知,应立即改正,未按通知期限改正或未按通知要求改正的,比格云有权不经通知停止向比格云提供服务并回收因向用户提供服务而被占用的所有资源,用户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因用户原因给比格云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直接、间接利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损失、名誉损失及为采取相关救济措施所承担的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因用户行为招致的行政处罚等)。

10. 用户应自行对因使用本服务而存储在比格云服务器的各类数据等信息,在本服务之外,采取合理、安全的技术措施,确保其安全性,并对自己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自行安装软件、采取加密措施或进行其他安全措施等)所引起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四、隐私保护

1. 保护用户的隐私是比格云的一项基本政策。

2.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比格云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技术分析并对已进行分析、整理后的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尽管比格云对用户的隐私权保护做了极大的努力,但是仍然不能保证现有的安全技术措施使用户的技术信息等不受任何形式的损失。

3. 经用户许可比格云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共享用户注册资料中的姓名、个人或单位有效证件/照号码、联系方式、住址等个人或单位身份信息,但下列情况除外:
a) 用户或用户监护人授权比格云披露的;
b) 有关法令要求比格云披露的;
c) 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基于法定程序要求比格云提供的;
d) 比格云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向用户提起诉讼或者仲裁时;
e)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五、知识产权

1. 比格云是与本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本服务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与本服务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或电子文档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保护,比格云依法享有上述相关知识产权,但相关权利人依照法律规定应享有的权利除外。非经比格云或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相应内容。

2. 未经比格云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比格云的任何知识产权,也不得模仿使用比格云的任何标识,不得使用与比格云产品标识近似的标识,以免造成用户混淆。如用户需使用比格云的知识产权,应得到比格云的书面许可,且不得用于约定外的任何用途。

六、比格云的权利和义务

1. 比格云有权随时删除含有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侮辱、诽谤、恐吓或骚扰、侵犯他人版权或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等违法或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或指向这些内容链接的数据或信息,对用户予以停止服务,如果用户的信息、数据因为以上原因,被比格云删除,用户已支付的“服务费”将不予退还。

2. 比格云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产品政策或服务功能拒绝用户发布的网站、信息数据内容,用户不得以类似“网站、数据内容以前曾允许上线”的理由要求比格云继续上线通过,如用户不同意比格云拒绝其提交的网站、数据内容,用户有权通知比格云停止“比格云服务”,比格云向用户退还其未消费完毕的“服务费”余额”。

3. 对于用户提交的网站、数据内容及相关信息,比格云系统将进行人工或自动过滤。比格云有权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调整、行政执法机关的命令和社会伦理道德的变化相应调整系统过滤标准,用户不得以类似“网站、数据内容及相关信息以前曾允许上线”的理由要求比格云继续服务。如系前述原因导致用户的网站、数据内容或相关信息无法再次进行服务的,该网站、数据内容或相关信息停止发布,用户停止享用该网站、数据内容或相关信息的“比格云服务”,比格云向用户退还其未消费完毕的“服务费”余额。

4. 用户网站及用户所从事的经营业务不得对比格云及比格云关联公司的利益构成任何现实或潜在的损害或冲突,否则比格云有权通知用户立即终止比格云服务,并不退还其未消费完毕的“服务费”余额,而无需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和费用补偿。

5. 比格云的业务性调整或产品性调整(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政策、服务方式等),比格云通知用户后,用户可以选择继续使用调整后的业务或产品,或终止比格云服务并退还其未消费完毕的“服务费”余额,比格云无需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和费用补偿。

6. 比格云如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包括政府管制、政策调整、恐怖主义、黑客攻击、自然灾害、劳动条件、停电、电信部门技术调整以及病毒入侵等),有权通知用户暂停或终止比格云服务,不视为违约。比格云暂停比格云服务的,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结束后,应当继续按本协议履行其义务;比格云终止比格云服务的,应当退还用户未使用完毕的“服务费”的余额。

7. 尽管比格云对用户的信息保护做了极大的努力,但是仍然不能保证在现有的安全技术措施下,用户的信息绝对安全。用户的信息可能会因为不可抗力或非比格云因素造成泄漏、被窃取等,由此给用户造成损失的,您同意比格云可以免责。

七、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 用户保证通过比格云服务发布的信息不能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或加入的国际条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侮辱、诽谤、恐吓或骚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以及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或指向这些内容的链接。

2. 用户保证通过比格云链接服务的信息(包括服务信息和用户网站信息)符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详尽和完整并与相关情况一致,同意接受比格云电话或邮件或上门拜访等方式确认与“比格云服务”的相关事宜。

3. 用户保证其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合法经营主体,已取得经营相关业务的合法资质。用户在比格云进行服务网站为合法设立,用户拥有对该网站的合法权益。

4. 违反第26条、第27条、第28条义务,而导致比格云受到第三方投诉(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以发函、媒体报道等形式指控比格云侵权,对比格云提起诉讼,向相关主管机关举报使比格云遭受审查或质询,下同),或使比格云面临相关主管机关的审查或质询,比格云有权先暂停对用户的比格云服务。用户应在收到比格云通知后,应以自己名义出面与第三方协商、应诉或接受相关主管机关审查或质询,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款),并赔偿因此给比格云造成的全部损失。

5. 用户保证其使用比格云服务的网站具备合法资质,且对通过比格云链接服务网站拥有合法权利,同时该网站必须有一定有益的实质内容且与其提交的网站、数据内容有实质关联性,否则比格云有权在通知用户后将与其网站内容无关联性的网站、数据内容予以停止服务或终止服务,并退还其未消费完毕的“服务费”余额,而无需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和费用补偿。

6. 用户应当保证账户等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并与服务网站的所有人及比格云服务协议签约主体保持一致,如因用户提供的财务信息虚假或者不一致,导致的财务风险由用户承担,比格云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比格云造成损失的,用户应当予以赔偿。

7. 比格云服务仅对用户数据信息提供比格云服务,用户的任何商业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纠纷由用户自行承担,与比格云无关。

8. 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其他比格云服务用户的付费计费条款进行恶意篡改或攻击。用户认为比格云提供的数据统计及对账报告不准确的,用户有权书面通知比格云停止比格云服务,比格云在收到用户书面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停止对用户的服务,并向用户退还其未消费完毕的“服务费”余额,本协议终止。用户认为比格云提供的数据统计报告不准确但未书面通知比格云要求停止比格云服务的或者向比格云续费继续享用比格云服务的,视为用户认可比格云的数据统计及对账报告。

9. 用户对其在比格云服务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的安全性负全部责任,并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比格云服务”管理账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知比格云。

10. 用户同意比格云可以为维护其比格云服务管理账户为目的或在得到用户通知后(该通知可以为电话、传真或邮件等方式),对用户管理账户内信息进行调整、修改、更新。如用户不同意比格云维护管理账户的,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比格云,比格云在接到用户通知后,将不再向用户提供帐户维护管理服务。

11. 如用户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条款,比格云有权拒绝向用户提供比格云服务,终止本协议,用户或其代理商已支付的“服务费”预付款不予退还,同时比格云有进一步追究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

12.用户承诺会按照本协议及相关协议、规则等支付相关费用。否则,每延期一日,用户应当向比格云支付所欠费用千分之一的滞纳金。同时,比格云有权随时单方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比格云从应支付给用户的任何费用中直接抵扣;
b)比格云暂停向用户结算或支付任何费用;
c)中止、限制或终止用户所有已申请的本服务的使用并清空相关数据;
d)其他比格云为维护自己权益可以采取的措施。

13.若比格云自行发现或根据相关部门的信息、权利人的投诉等,发现用户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比格云有权根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并随时单方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
a)要求用户立即更换、修改内容;
b)直接删除、屏蔽相关内容或断开链接等;
c)限制、中止用户使用本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对用户的部分服务进行下线并收回相关资源或数据清空、对用户的云服务帐号进行操作限制等);
d)终止用户使用比格云服务,终止合作(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对您的全部服务进行下线并收回相关资源或数据清空等);
e)追究用户的法律责任。

14.用户因违反本协议约定所引起的纠纷、责任等一概由用户负责,比格云也无需退还任何费用,而由此给用户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通信中断、相关数据清空、未使用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而归比格云所有等),由用户自行承担,造成比格云或他人损失的,用户也应予以赔偿。

15. 如用户书面通知比格云不接受经比格云修改的新的服务协议的,比格云有权随时暂停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服务,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八、保密责任

1. 双方对本协议的书面资料及其它有关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透露给第三方;否则,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向对方请求损失赔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保密责任不因本协议的无效、提前终止、解除或不具操作性而失效。

九、法律管辖及争端解决

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比格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服务的变更、中断或终止

1.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暂停比格云服务的,比格云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2. 比格云有权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互联网的发展以及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策略的调整等情况修改本服务条款并在比格云服务网站页面显著位置进行公告。如果用户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或其代理商可以在比格云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主动取消比格云服务,并同时书面通知比格云。逾期未取消服务,而继续使用比格云服务的,视为接受本条款的改变。

3. 用户提供虚假注册身份信息,或实施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比格云采取中止措施应当通知用户并告知中止期间,中止期间应该是合理的,中止期间届满比格云应当及时恢复对用户的服务。

4.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比格云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止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比格云服务的权利,并按照本用户条款所约定的退款方式退还乙方预存款余额。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比格云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5. 一旦比格云通过内容部检测程序发现或经其他机构或用户举报而发现用户有发布违法信息、严重违背社会公德、以及其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时,比格云有权立即终止对用户提供服务并不退还任何款项。

6. 用户在接受比格云服务时实施本协议中有明确约定或属于比格云事先明确告知的应被终止服务的禁止性行为的,比格云有权终止对用户提供服务并不退还任何款项。

7.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比格云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止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比格云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比格云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8.由于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比格云依约终止向用户提供本服务后,对于用户云服务帐号中的全部数据或用户因使用比格云服务而存储在比格云服务器中的数据等任何信息,比格云有权在通知用户后立即清除数据。如用户后续再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使用本服务的,比格云有权直接单方面暂停或终止提供本服务,服务系统将自动删除用户的所有数据。

9. 如本协议或本服务因为任何原因终止的,用户应自行处理好关于数据等信息的备份、费用结算以及与用户的客户之间的关系等相关事项。对于用户云服务帐号中的全部数据或用户因使用比格云服务而存储在比格云服务器中的数据等任何信息,比格云将为用户保留48小时。用户应承担保留期限内产生的云服务费用,并在保留期限届满前结清费用、完成全部数据的迁移和备份。保留期限届满后,比格云将终止服务,服务系统将自动删除用户的所有数据,比格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免责声明

1. 比格云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可以随时调整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服务。但是,比格云会尽可能事前通知用户,以便用户做好相关数据的转移备份以及业务调整等,以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如用户在协议中规定的保留期限届满后还未将全部数据进行迁移和备份,比格云服务系统将自动删除用户的全部数据,比格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比格云负责按"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向用户提供服务。但比格云对比格云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比格云服务的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同时,比格云不对比格云服务所涉及的技术及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但比格云应尽职尽责、诚实信用完成其相关服务。

3. 用户了解并同意,比格云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用户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无论比格云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
a) 使用或未能使用比格云服务;
b) 第三方未经批准的使用用户的账户或更改用户的数据;
c) 用户对比格云服务的误解;
d) 任何非因比格云的原因而引起的与比格云服务有关的其它损失。

4.用户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比格云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情况,导致服务中断、数据丢失以及其他的损失和风险。出现下述情况时,比格云应及时与相关单位配合进行修复,但是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比格云将予以免责。
(1)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政策颁布调整、法律法规颁布调整、罢工、动乱;
(2)基础运营商过错,包括但不限于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电信/电力线路被他人破坏、电信/电力部门断电、电信/电力部门对电信网络/电力资源进行安装、改造、维护;
(3)网络安全事故,如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4)用户操作不当或用户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5)用户通过非比格云授权的方式使用相关服务;
(6)其他非比格云过错、比格云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5. 特别提示:在受限于本协议其他规定的前提下,为更好的提供服务,比格云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比格云平台或相关设备进行功能及(或)页面上的改造、检修、维护及(或)升级等(统称“常规维护”)。如因常规维护造成比格云服务在合理时间内中断或暂停的,比格云无需为此向用户承担任何责任。但是,比格云应通过平台或其他有效方式将相关事项及用户注意事项告知用户。比格云经改造及(或)升级后,对于用户因操作习惯性而引起的损失,比格云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受限于本协议其他规定的前提下,因比格云平台中接入的其他方的支付渠道与用户就支付关系发生任何争议的,与比格云无关,比格云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违约赔偿

1.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比格云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比格云或任何其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2.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比格云对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包括侵权)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收取的当次服务费用总额。

十三、其他规定

1.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2.用户或渠道代理商代替用户注册登录账号使用本服务即视为用户已阅读并同意受本协议的约束。比格云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用户可以在相关页面中查阅最新的协议条款。本协议条款变更后,如果用户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视为用户已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如果用户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应当停止使用本服务。

3.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4.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浦东新区。

5.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若您和比格云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双方均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6.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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